缺乏睡眠不是問題,賦予自己的“失眠標簽”才是問題所在。“在安靜沉寂的黑暗中,在失眠和入睡間苦苦掙扎”。壹項發(fā)表在《行為研究和治療》(BehaviourResearchandTherapy)、有關(guān)失眠的研究綜述,闡述了全世界睡眠實驗中觀察到的壹個令人不安的事實:睡眠質(zhì)量低下不足以使個體認為自己有睡眠障礙…甚至睡眠質(zhì)"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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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">缺乏睡眠不是問題,賦予自己的“失眠標簽”才是問題所在。“在安靜沉寂的黑暗中,在失眠和入睡間苦苦掙扎”。壹項發(fā)表在《行為研究和治療》(BehaviourResearchandTherapy)、有關(guān)失眠的研究綜述,闡述了全世界睡眠實驗中觀察到的壹個令人不安的事實:睡眠質(zhì)量低下不足以使個體認為自己有睡眠障礙…甚至睡眠質(zhì)...
“在安靜沉寂的黑暗中,在失眠和入睡間苦苦掙扎”。
壹項發(fā)表在《行為研究和治療》(BehaviourResearchandTherapy)、有關(guān)失眠的研究綜述,闡述了全世界睡眠實驗中觀察到的壹個令人不安的事實:
該論文由KennethLichstein(美國阿拉巴馬大學)所著,探索“失眠標簽”的含義:它是如何導致健康問題以及如何阻礙失眠患者的康復(fù)。
失眠的特征是長期睡眠質(zhì)量低下,影響到了個體的日常生活。通過客觀科學的檢測手段,失眠個體睡眠質(zhì)量低下以及經(jīng)常抱怨自己睡眠不足。為了解睡眠質(zhì)量低下與個體報告自己失眠(失眠標簽)的相互作用,Lichstein查閱了貳十項涉及睡眠各個方面的研究,比如“通常你要多長時間才能入睡?”以及“你對你的睡眠質(zhì)量滿意嗎?”或者直接調(diào)查個體是否有信心更好地處理失眠問題。
壹項1995年的研究觀察了400個社區(qū)志愿者(55歲或以上)的睡眠狀況,
研究使用的多導睡眠圖(包括腦電波記錄和其他睡眠狀態(tài)的生理測量)和睡眠日記--比簡單回憶來說,能更準確測量睡眠質(zhì)量;這些客觀記錄鞏固了上述研究發(fā)現(xiàn)。
另壹方面,睡眠質(zhì)量低下并不是個體抱怨自己有失眠癥狀的必要條件。
總結(jié)壹些重要研究(從個體對失眠的抱怨與睡眠質(zhì)量問題的研究),Lichtstein報告,37%抱怨自己失眠癥狀的個體“并沒有達到睡眠質(zhì)量低下的常規(guī)標準”。他們的睡眠情況雖不完美,但在某種程度上與平均水平并無顯著差異,屬于正常范圍。另壹方面,許多真正存在睡眠問題的個體卻能不受失眠的影響,這個問題值得人深思?
Lichstein認為
例如,賦予自己“失眠標簽”的個體會存有壹些不切實際的期望,希望在進入睡眠前15分鐘能保持清醒。疑病癥的氣質(zhì)特點或災(zāi)難化思維(認為某些微小事件會導致壹些慢性長期疾病,即災(zāi)難化的結(jié)果)可能會將某些微小事件錯認為癥狀或夸大事件的危害性。
癥狀在緩解期時,失眠癥患者可能會過度警覺,如果某壹晚睡眠質(zhì)量低下,他們就會將其作為失眠癥狀再次來襲的證據(jù)。
這種焦慮會使入睡變得愈加困難,睡眠就“涂上了壹層恐懼的氣氛”,就如本文首句話所說。
治療師很難幫助那些賦予自己“失眠標簽”的個體--即使當治療師成功幫助個體改善了睡眠狀況,但他們有關(guān)睡眠的負性信念會繼續(xù)持續(xù)下去。有關(guān)失眠的污名化研究表明,失眠個體會對他們的睡眠問題產(chǎn)生普遍的懷疑:這會為“失眠標簽”個體提供長久的警覺性刺激因素以及給他們壹種堅定的信念(他們的睡眠問題很嚴重)。
失眠診斷的最基本原則是個體抱怨自己的睡眠問題;而大多數(shù)的臨床實踐,在提供診斷之前都需進行睡眠評估,許多患者的失眠是由于失眠標簽(主觀性失眠)而不是真正的缺乏睡眠。
Lichtstein建議除了CBT治療之外,我們通過其他的臨床方法如正念和辯證行為療法(DBT),讓患者對以下類似問題作出回答:什么是正常的睡眠?睡眠有必要完美嗎?我需要將自己看做是失眠患者嗎?在這些方面,心理學可以使許多陷入不必要痛苦的個體擺脫困境。